中国网财经4月26日讯(记者 陈琼)沉寂多时的红牛商标纠纷案再起波澜。日前,一纸来自吉林省高院的判决书在网上流传,内容为中国红牛侵害商标专用权,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对此,中国红牛生产销售方华彬集团作出声明表示,此判决为一审判决,非生效判决,公司将依法上诉,不会产生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效果。
4月25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对另一份黑龙江省高院的一审判决书((2017)黑民初12号)进一步做出声明称,公司生产销售一切正常,表示将继续以优质产品服务广大消费者,继续为员工、股东、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
中国红牛表示,2016年起,泰国天丝在多地发起多起对中国红牛及产业链合作伙伴的诉讼。黑龙江省高院的前述判决书与近日流传的吉林省高院判决书一样,都是一审判决,并不会产生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效果,“一审是未生效判决,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同前案性质一样,这是泰国天丝滥诉的结果”,中国红牛在声明中指出。
对于媒体报道的京东、天猫等渠道下架“红牛”的说法,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表示,暂时取消某些电商官方自营店有自身经营的考虑,但电商平台供货商和电商客户可自行选择售卖中国红牛饮料产品。
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解释道,一些不良商家通过混卖和搭售欺骗消费者,中国红牛却要处理口味、功效和货不对版的大量投诉。据中国红牛消费者服务部门数据,4月23日至25日仅三个工作日,公司就收到其他“红牛”产品(非中国红牛产品)的消费者投诉达33件。
自2016年以来,红牛商标之争已持续7年,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围绕着产品、渠道、商标诉讼进行了漫长的拉锯战。
2022年2月,华彬集团表示找到了50年《协议书》的原件,并已向司法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同年9月,华彬集团提交的“50年协议书”的司法鉴定结果为真,2022年12月,华彬方发布关于50年《协议书》法院判决有效的声明,50年《协议书》被法院判决有效也被视为华彬集团在商标之争中开始占据主动权。
华彬集团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年华彬集团全年总销售额为215.38亿元,并未单独披露红牛产品销售状况。
(责任编辑:申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