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0日讯(记者 杜丁)今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上海市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首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与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两家公司罚款合计57055846.09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旭东海普成员;法定代表人姚伟。台湾东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持股55%大股东,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持股45%。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成员,上海华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持股100%大股东。
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上海上实集团成员;法定代表人李勇剑。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为持股100%大股东,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津药药业”SH 600488)为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持股62%大股东。
3月25日,津药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3月24日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拟责令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988.43万元。
2022年半年报显示,氟尿嘧啶注射液作为津药药业的拳头产品,目前在同通用名竞品中占有率超过1/3。津药药业表示,如处罚最终确定,预计将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83万元。
根据媒体报道,津药药业在违反《反垄断法》方面是个“惯犯”。2021年4月,津药药业彼时证券简称天药股份,公司公告称,公司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监管部门对天药股份没收违法所得889.79万元,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3512.47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402.26万元。
2022年10月,天药股份证券简称变更为“津药药业”,但公司违反反垄断法被罚还在继续。2023年3月16日,津药药业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违反了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责令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计2772.13万元。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