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日讯 昨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一百智慧药品物流有限公司因聘用了与岗位不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被罚款10万元。
通报显示,该企业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申请存在提供材料不实问题。聘用了与岗位不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五十二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罚款100000元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四川一百智慧药品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胡益胜。四川一百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持股70%大股东。四川一百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主要从事医药园区服务、医疗器械、药品、社区连锁智慧药房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的企业,下设独立法人医疗器械、药品物流、社区连锁智慧药房公司。业务已覆盖四川绵阳、德阳、遂宁、广元、巴中、南充及甘肃陇南、陕西汉中、重庆等邻省部分市县。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