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7日讯 福建市场监管局近期对外公布了12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南平三迪香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在列。
根据通报,南平三迪香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单、围挡、展板、条幅等媒介发布含“买两层用三层”“15分钟通达全城”“划片XX小学”“3-5年培养期后租金实现跳幅递增、财富收割机、保值资产”等字样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房地产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6月,南平市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南平三迪香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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