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记者 顾凡)日前,河南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紫草”,被罚没近128万元。
通报显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紫草”(批号:20060205、21120202、21060101、21090104、21080105、21060103),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不合格,货值金额为1476343.55元,违法所得为998374.7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
对此,河南省药监局给与其警告;没收中药饮片紫草(批号:20060205)46.963kg、紫草(批号:21060101)25.787kg、紫草(批号:21060103)134.498kg、紫草(批号:21080105)79.656kg、紫草(批号:21090104)743.759kg、紫草(批号:21120202)385kg,共计1415.663kg;没收违法所得998374.7元;处280000元罚款。上述罚没款合计1278374.7元。
资料显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法定代表人陈延。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