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3日讯(记者 杜丁)昨日晚间,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000597.SZ)发布公告称,公司12月9日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处以罚款1.33亿元。
公告称,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公司左卡尼汀注射液原料药产品销售行为因涉嫌垄断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东北制药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行为。
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北制药从轻处罚,拟对东北制药处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13300.44万元。
东北制药表示,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3%和134.31%。如处罚最终确定,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00.44万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东北制药表示,目前,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正常。本次处罚是针对公司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发生的业务行为,公司已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立即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并表示,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东北制药称,截至目前为止,公司仅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于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媒体报道,目前拥有左卡尼汀原料药批文的公司,仅东北制药和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两家。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