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1日讯(记者 杜丁)今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提到,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实施办法分为常态化监测和区域核酸检测两部分。其中常态化监测又分为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风险职业人群检测、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检测、社区管理人群检测、购药人员检测和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
其中,对于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实施办法规定,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引导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针对“区域核酸检测”,实施办法规定,疫情处置过程中,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区域核酸检测”又分为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和农村地区。
其中针对“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实施办法规定,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提级指挥,由省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