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9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赛林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赛林食品”)因发布虚假广告遭罚4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沪市监青处〔2022〕292022000325号。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决定书显示,当事人赛林食品主要通过天猫平台网店“元臻旗舰店”销售食品。2022 年 1 月 18 日,赛林食品上架了名称是“元臻雪鱼片 20 小包装网红休闲即食海味鲜烤鱼干下酒零食小吃”的产品,品牌为“元臻”,产品实际名称是“鲜烤鳕鱼”,产品类别:即食水产品,配料有鳕鱼肉,白砂糖等。
经查,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为增加销量,在其销售页面的图片中宣传上述产品“高蛋白 低脂肪”。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为新老包装混发,新包装脂肪含量为 1.8g/100g,符合 GB28050-2011 国家标准中低脂肪食品脂肪含量≤3g/100g(固体)的声称标准;涉案产品为老包装产品,脂肪含量为 3.2g/100g,不符合 GB28050-2011 国家标准中低脂肪食品脂肪含量≤3g/100g(固体)的声称标准。上述产品成交价为 77 元/件。涉案产品销售页面广告费用为 1000 元。在调查中,当事人对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予以确认。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天猫平台网店“元臻旗舰店”内对不符合低脂肪食品标准的“鲜烤鳕鱼”产品宣称“低脂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赛林食品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4000元。
天眼查显示,赛林食品成立于2002年8月7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苏继平。
赛林食品官网显示,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致力于国内外中高档休闲食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将众多海外良好口碑的商品引入中国,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健康的安全食品。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