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6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被罚款5000元。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据悉,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4月20日,对当事人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 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在其经营场所以明码标价4.40元/袋对外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 300G”,但当事人实际以5.80元/袋进行商品结算。涉案期间,当事人共销售上述商品28袋,故认定当事人多收价款为人民币39.2元。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另查明,本案案发后,当事人已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故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责令其改正。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所指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鉴于案发时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舆论影响以及社会危害,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一、没收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玖元贰角整;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天眼查显示,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5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针棉织品等。股权方面,上海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是该公司大股东,持有其60%的股权。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