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6日讯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政府官网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江安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在江安县江安镇灯杆山村中医院东侧进行阳光·御龙台(B区)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建设工程造价3.59%的罚款:549.8824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肆拾玖万捌仟捌佰贰拾肆元整)。
据天眼查数据,江安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是宜宾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隶属于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阳光大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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