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28日讯 因擅自堆放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安徽微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被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处以60万元的行政罚款。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10月15日对安徽微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堆放危险废物。
处罚决定书称,以上事实有2021年10月15日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1年10月15日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生态环境部门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微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处以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