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3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益田分店的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福处罚〔2021〕福保100号)。
处罚信息显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益田分店使用未经定检的电子秤,构成计量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2019修正),该分店被处以罚款1000元。
资料显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益田分店成立于1994年05月15日,经营范围包括一类医疗器械及实施备案品种;许可经营项目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等。李文介为负责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持股100%。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28日,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的大型国有医药零售企业,是国内最早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在全国首创投资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特色加盟模式,获得“医药商品质量管理全国示范药店”、“全国药品分类管理试点样板店”、“首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跨区域经营和电子商务的试点企业”、“中国连锁业百强企业”、“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等荣誉称号。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现有门店300家,年销售规模近5.5亿元。李杰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为持股100%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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