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4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昨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北京汉方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京朝市监处罚〔2021〕6793号)。
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8月25日,北京汉方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有赞商城”平台上经营的名为“汉方普惠”店铺销售“HANLAB NMN ECM.E烟酰胺单核苷酸玻尿酸含有鸡冠萃取物高纯度可日本直邮”食品,无中文标签,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
该商品公司共进货6个,于2021年6月16日销售2个,销售价格1666元/个,共计3332元。此后,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将款项退还至买家账户。上述商品货值金额9996元,没有违法所得。
又经查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8月25日,公司在“有赞商城”平台上经营的名为“汉方普惠”店铺,销售“HANLAB NMN ECM.E烟酰胺单核苷酸玻尿酸含有鸡冠萃取物高纯度可日本直邮”页面有“主要功效: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速度、改善睡眠、DNA修复”、“NMN安全性让你食用更放心 天然成分 容易吸收 独特技术 国家认证”、“拥有9个国家和11个地区专利”的表述,北京汉方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该宣传内容的依据。
通报称,北京汉方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被警告、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万元。
资料显示,北京汉方普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医院管理、I类医疗器械及II类医疗器械销售等。张泉持股50%,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责任编辑:安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