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7日讯(记者郭美岑 实习记者岳珊珊)昨日,露天煤业收到深交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深交所要求露天煤业就2019年营收、净利润增长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子公司2019年业绩大幅增长等事项作出说明。
数据显示,露天煤业2019年实现营收191.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1%;实现净利润24.6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4.6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6%。深交所要求露天煤业结合报告期行业情况、主要产品销量、价格走势、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露天煤业完成了收购霍煤鸿骏5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霍煤鸿骏2018年预测净利润4.28亿元,扣除相关诉讼事项后2018年实现净利润2.71亿元,未达到业绩承诺,完成率为63%;2019年实现净利润4.82亿元,业绩承诺达标。就霍煤鸿骏2018年业绩承诺未达标,露天煤业披露为受终端产品价格下调、原材料价格上涨、诉讼事项三方面因素的影响。
对此,深交所要求露天煤业说明相关影响因素对业绩承诺实现的影响;说明上述三方面因素2019年的变化情况,并结合霍煤鸿骏主要产品的供需情况、价格走势、产销量等主要经营数据说明其2019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霍煤鸿骏2018、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并报备霍煤鸿骏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说明公司对霍煤鸿骏业绩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情况,及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9年8月5日,由于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对露天煤业子公司霍煤鸿骏在1.32亿元范围内予以强制执行。年报披露称,此次裁定造成的霍煤鸿骏的损失,将由露天煤业控股股东蒙东能源按51%的比例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2020年6月4日,露天煤业披露临时公告称,上述《执行裁定书》对公司无影响,蒙东能源无需对公司进行单独补偿。深交所要求露天煤业对霍煤鸿骏所涉及的借款纠纷案件进行详细披露,并说明蒙东能源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的依据,该处理与年报披露不一致的原因,是否符合前期重组交易的约定。
数据还显示,露天煤业2019年末短期债务65.54亿元,占有息负债的比例为59%,融资结构呈现短期化;流动资产为78.76亿元,流动负债为102.52亿元,流动比率0.77。2019年,露天煤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0亿元。深交所要求露天煤业结合公司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日常营运资金安排、投资活动资金需求等,详细说明是否存在短贷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露天煤业就受托经营的主要情况、不同账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差异较大以及对托克投资存在大额预付款等事项作出说明。
(责任编辑: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