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9日讯(记者郭美岑 实习记者朱政雪)今日,博雅生物因向博雅生物制药(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广东)”)采购原料血浆一事再次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被要求对大额预付款项情况、采购协议等问题作出说明。
6月2日,博雅生物披露年报问询函回复,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在对年报问询函回复审查中关注到,2017年5月,博雅生物拟向博雅(广东)采购调拨血浆及血浆组分总计金额不超过4.02亿元。博雅(广东)为博雅生物控股股东管理的基金控制的公司。
2019年博雅生物拟向博雅(广东)采购不超过500吨的原料血浆,金额不超过8.25亿元,同时终止2017年5月与博雅(广东)签署的协议。2019年末,博雅生物预付博雅(广东)余额8.18亿元,未及时结算的原因为采购血浆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复。
2017-2019年,博雅生物分别向博雅(广东)支付预付款项1.15亿元、2.02亿元、5亿元,账龄分别为2-3年、1-2年、1年以内。对此,深交所要求博雅生物说明协议约定的交货时间安排及相关违约条款,博雅(广东)未及时交货是否向公司支付预付款项的资金成本。
2017年4月21日,博雅(广东)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被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2GMP证书》,暂停生产,博雅(广东)于2019年8月才获得《药品GMP证书》,恢复正常经营。
深交所要求博雅生物说明博雅(广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并说明在博雅(广东)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与其签订大额采购协议的原因和合理性。
此外,博雅生物还需结合博雅(广东)的股权结构、公司2017-2019年向博雅(广东)实际发生的采购量及采购金额,说明公司在2017年、2018年支付的大额预付款项未实现交货的情况下,2019年仍向博雅(广东)预付5亿元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同行业公司具体情况说明2017-2019年支付的预付款项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构成对博雅(广东)的财务资助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博雅生物需要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采购血浆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复的原因和障碍,相关采购是否存在未能通过监管部门批准而终止交易的风险,如是,则需要结合博雅(广东)的经营状况,说明公司保证预付款项收回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根据深交所要求,博雅生物需要在7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责任编辑: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