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6日讯 据深交所消息,深交所近日发布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或公司 证券代码:300106)的监管函。
2018年7月13日及7月25日,公司先后披露两次《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58号,2018-066号),拟将13家全资及联营养殖公司股权、3家牛场全部养殖业务资产出售给新疆天山军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军垦”)。前述资产已于2018年12月底前交割完毕,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交割事项进展。此外,公司与天山军垦于2018年7月30日签订《还款协议》,由天山军垦代各子、分养殖公司偿还对公司欠款。公司未对外披露以上交易进展及协议,直至在回复深交所2018年度报告问询函中才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深交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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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