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3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九州通旗下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药师大药房公司”)因“对医疗器械隐形近视眼镜的宣传涉及违规内容”,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好药师大药房公司在某电商平台设立“好药师大药房旗舰店”,自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25日销售的“爱尔康视康水润日抛隐形近视眼镜爱尔康天天抛30片装dailies”商品,宣传“活动价59 立即抢购 效期新鲜 价格实惠”的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好药师大药房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四)含有表述该产品处于‘热销’、‘抢购’、‘试用’等的内容”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处罚书显示,上述商品共销售37盒,购进价格为51.5元/盒,销售单价为59元/盒,销售额为2111元,获利277.5元,缴纳的增值税为31.92元,违法所得为245.58元。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好药师大药房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36.74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好药师大药房公司,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记者注意到,好药师大药房公司去年也曾因发布违规医疗器械广告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名”。
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工商兴处字〔2019〕第1713号”显示,好药师大药房公司在某电商平台设立网店,自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8月1日销售“怡成血糖试纸50片测试仪家用虹吸式jps-5-6-7血糖仪测试条100片装”商品,宣传“热销60000+笔”等内容。好药师大药房公司所售商品名称“血糖试条(葡萄糖脱氢酶法)”,属医疗器械,销售10684笔,销售额239260.76元,未盈利。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好药师大药房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天眼查显示,好药师大药房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达18条,违法行为类型除了医疗器械广告违规,还涉及未按照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虚假广告,以及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等。
好药师大药房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9日,大股东为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属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来源:天眼查
九州通2019年半年报显示,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当期营收6842.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亏损1148.54万元。另外,报告期内,九州通好药师零售连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9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0.40%;销售占比1.86%,较上年同期下降0.5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九州通2019年上半年,好药师实体药店(含加盟店)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好药师零售药店1132家,较期初减少164 家,其中直营店256家,较期初增加5家;加盟店876家,较期初减少169家。报告期内,九州通好药师线下实体药店实现销售5.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1%;销售占比 1.20%,较上年同期上升0.01个百分点。好药师线上业务方面,报告期内,九州通旗下北京好药师大药房等 B2C 电子商务业务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5%;销售占比0.66%,较上年同期下降0.5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