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7日讯(记者 牛荷)日前,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网发布了“2020年3月25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决定待领信息”。其中,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宁波特壹食品公司”)的“佳呔褓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未获批准。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致电宁波特壹食品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和公司领导沟通后再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宁波特壹食品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专注于食品研发及生产。旗下品牌包括“佳禄普”,“佳瑞宝”,“佳呔褓”、“佳璐褓”,“佳复褓”,“敏安特”,“肽敏康”。不过,目前该网站的“产品中心”一栏显示“暂无产品”,无法搜索到任何产品。
记者注意到,宁波特壹食品公司此前曾因固体饮料产品冒充“特医奶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名”。
2019年5月14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曾发布消息称,针对媒体反映的该公司生产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行为,经现场初步核查判断,标签涉嫌违规。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
2019年6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宁波特壹食品公司未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执法部门查封扣押宁波特壹食品公司生产的“佳瑞宝氨基酸配方粉”等6款产品6643听及包装罐20349个,并进行抽样检验,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布涉嫌虚假宣传的信息,停产整改并立即召回相关产品。同时,对上述情形立案调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1月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显示,宁波特壹食品公司为销售其奶粉(普通食品),利用互联网发布含有“迅速缓解牛奶过敏症状,湿疹、腹泻;序贯治疗,巩固疗效更放心;预防过敏,增强免疫”、“与普通配方奶粉的区别就是将其中的蛋白质成分以100%游离氨基酸替代,其他的营养分如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都与普通配方奶粉一样”等内容的广告。
为此,宁波特壹食品公司因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杭州湾新区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另外,记者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2019年11月4日,宁波特壹食品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没收违法所得51,586.95元,没收标签不合格产品8592听、标签不合格的罐体20,349个,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同时罚款人民币4,668,688元。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天眼查显示,宁波特壹食品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0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食品生产、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零售,基因检测技术的研发等。
杨国民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也是宁波特壹食品公司持股42.21%的大股东;上海引实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引实本管理公司”)是其持股23.40%的二股东,而杨国民又是上海引实本管理公司持股86.59%的大股东。
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除了宁波特壹公司,杨国民还在4家企业担任股东,分别是持股86.59%的上海引实本管理公司、持股85%的引实本(江苏)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0%的长沙振达康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持股40%的南通杜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责任编辑:张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