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6日讯 (记者 里豫 赵戎)从事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上市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秀强股份,300160.SZ)昨晚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04号)。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此前,由于在公共平台上一直表示与特斯拉有合作项目并传递积极信号,该公司股价陆续收获了12个涨停板。
屡蹭特斯拉热点 遭交易所连续关注
2019年1月6日,秀强股份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目前与特斯拉合作两个项目:(1)新能源充电桩玻璃项目,目前已正常供货;(2)光伏屋顶玻璃项目,正在按特斯拉要求提供样品。2月4日,该公司再次在互动平台表示,春节前公司已通过电话会议和特斯拉确认产品的参数指标; 公司已就光伏屋顶玻璃产品向特斯拉报价。
对此,深交所于2月11日对秀强股份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利用特斯拉概念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面对深交所的关注,2月14日秀强股份回复表示,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订单由特斯拉指定厂家下达,该厂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应给特斯拉,公司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2019年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营业收入为101.22万元,仅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09%。至于太阳能屋顶业务情况,公司于2019年5月开始介入特斯拉太阳能屋顶项目,已经完成初步样品确认,尚未取得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的批量订单。
2月18日,公司回复深交所的进一步问询时不得不明确说明: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直接参与特斯拉上海项目,也不涉及特斯拉上海项目核心技术及核心零部件的生产。目前尚未完成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的工程认证,能否接到特斯拉太阳能屋顶订单尚存在不确定性。
高价买入教育资产 再贱卖给大股东
秀强股份的另一桩不寻常举动也被深圳交易所关注到。
根据2019年业绩快报,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降低了10.56%,主要原因是剥离了部分教育资产。而这部分教育资产在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中一直占较大比例,且卖出价格远低于买入价格。
2019年6月14日,秀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2.8亿元的价格,将部分教育资产打包卖给控股股东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原因是幼儿教育产业未来经营情况具有不确定性。
这部分教育资产包括4家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显示,仅2019年上半年,这4家教育类子公司为上市公司贡献营业收入11,094.13万元,占比16.26%;营业利润1,264.82万元,占比14.36%。
资料显示,该部分教育资产的几年前的收购价远高于此次出售价格,且在2018年底,上市公司以大额商誉减值的形式对这部分资产做了计提准备。
2015年12月,秀强股份以自筹资金、支付现金方式一次性斥资2.1亿元购入全人教育100%股权。全人教育当时净资产为4679万元,溢价率达283%。2016年11月,秀强股份再次宣布,以支付1.78亿元现金方式购买江苏童梦65.27%股权。彼时,江苏童梦净资产为2528万元,溢价率高达2106%。2018年10月,秀强股份以3500万元现金,收购了江苏童梦剩余34.73%股权。
股价连续异动 上市公司一脸“无辜”
因为蹭了特斯拉的热点,秀强股份自2月份开始陆续收获12个涨停板。每次公司的异动公告都例行公事地表示自己“完全没有问题”。
2月4日,秀强股份股价开始突然涨停,经历3个涨停板之后,秀强股份发了第一份异动公告,例行公事地表示信批没有问题,异动期间相关人等没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月12日,经历5个涨停板之后,秀强股份发了第二份异动公告,内容与上一份异动公告完全相同。
2月17日,秀强股份再次发布异动公告,内容仍然不变。
秀强股份是新《证券法》实施后首批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之一。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证券法规定: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等。
相关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初步判断秀强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股民目前可以着手办理索赔预登记。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赵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