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6日讯(记者 张润琪)前日(3月4日)晚间,海南海药(SZ:000566)发布公告称,公司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中,“关于抗病毒药物的生产情况表述不准确,且未作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地介绍和反映抗病毒药物的实际生产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而在此之前,公司挂牌的深交所已对海南海药及董秘李日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关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指出,海南海药上述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未对抗病毒药物研制合作伙伴的合作模式、各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而上述信息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构成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误导性陈述。
据了解,在上述通报批评公布前,海南海药曾与深交所就相关问题沟通多轮,但最终还是受到了通报批评。对此,海南海药在回复中国网财经时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利对此事进行申诉,“公司与交易所保持良好的沟通,目的是更好的向监管部门说明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1月31日,权威医学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在线发表了多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的论文,其中介绍了美国首例确诊病例的诊疗过程以及临床表现,说明了一种名叫瑞德西韦的药物在抗新型冠状病毒时展现出较好的疗效,但其有效性还要经过大规模临床试验才能得到进一步验证。
目前,瑞德西韦未获全球任何一个国家批准上市,研发亦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而海南海药却于2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已经完成瑞德西韦制剂的第一批生产,并已具备年产 350万支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通过与国内外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已进行瑞德西韦制剂的中试生产,可批量生产瑞德西韦 50mg、100mg 两种剂型”;“公司及国内外合作伙伴成功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并可量产瑞德西韦原料药,原料药纯度在99%以上”。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海南海药在披露上述信息后,公司股价出现了明显的上涨:海南海药2月14日收于8.56元/股,发布公告后的下一交易日(2月17日)股价全天一字涨停,2月18日盘中最高冲至10.29元/股,区间最大涨幅接近20%。
截至发稿日(3月6日),海南海药股价报收于8.37元,当日上涨2.57%,但股价已低于2月14日的收盘价。
对于海南海药上述明显信披违规、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已有专业律师表示愿代理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发起集体维权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事件的后续进展。
(责任编辑: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