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9日讯 日前,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露天煤业”,002128.SZ)发布公告称,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下称“《裁定书》”),《裁定书》宣布,露天煤业与通辽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2日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下称“《协议书》”)有效。
公告显示,露天煤业将按照《裁定书》要求在两个月内将除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外的赔偿款约0.3亿元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35万元一次性汇入通辽市人民政府资金账户。
另外,露天煤业已经做出相关生态恢复投资规划,2018-2020年预计累计投资2.61亿元用于复垦绿化。
据此可知,露天煤业累计要支出近3亿元弥补此前对当地环境造成的损害。露天煤业认为,执行本《裁定书》预计将对公司当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但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于2018年7月7日对外发布通报,严肃指出霍林河露天煤矿破坏草原生态突出,恢复治理工作严重滞后,责任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2018年7月,通辽市检察院对霍林河煤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法立案调查。2019年4月,露天煤业发布公告称,与通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露天煤业成立于2001年12月,主营煤炭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业务,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称“国家电投”)。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蒙东能源”)持有露天煤业59.22%股份,为露天煤业的控股股东,而国家电投持有蒙东能源65%的股份。蒙东能源原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旗下子公司。201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重组成立国家电投。至此,露天煤业也跟着蒙东能源归到了国家电投麾下。
作为中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露天煤业旗下的霍林河露天煤矿,拥有南露天矿、北露天矿两个矿场,产能分别为1800万吨/年与1000万吨/年。
(责任编辑:赵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