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8日讯(记者 郭美岑)2月17日,华平股份午间发布公告,披露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然而,华平股份并未同时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等重要文件,直至当日收市后才进行完整披露。
“华平股份这样做属于信息披露不完整,”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具体实践之中,董事会决议、非公开发行预案的一系列文件都要一次性公告,而且一般都是在下午收盘之后,也就是15:00后上传并公告。”
对于华平股份这么做的原因,何南野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可能是非公开发行预案文件还没有做好,但董事会决议已经开过了,信息无法保密,所以提前公告。也有可能存在蹭热点的因素,提前公告再融资方案,可以在昨天利好大行情下吸引投资者注意拉升股价。”
值得注意的是,华平股份2月17日的股价确实自午后开始涨停。对此,何南野认为:“大概率与其午间公告的发布有关。”
2月18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询问华平股份做出此举的原因,以及是否合规。并要求华平股份说明筹划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过程,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是否存在内幕信息对外泄露等情况。
早在2月初,华平股份曾出现过三连板。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等“在线”概念股股价大幅提升,华平股份也不例外。2月4日-6日,华平股份连续三日涨停。
对此,华平股份在2月6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提示称,目前,公司有关视频通讯、在线教育业务规模占比较小,较往年相比没有出现爆发式增长,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了解,2016年-2018年,华平股份在线教育业务三年营收占比分别为3.17%、2.59%和5.75%;视频会议业务三年营收占比分别为20.80%、20.09%和7.82%。
此外,华平股份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于2月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3.15万元至1928.09万元。
中国网财经致电致函华平股份,希望就上述内容对其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复。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