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8日讯 2月17日,华平股份午间直通披露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但未同时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等重要文件,直至收市后才披露相关公告。2月18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就此事项是否合规进行询问。关注函全文内容如下: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午间直通披露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但未同时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等重要文件,直至当日收市后你公司才直通披露相关公告。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筹划进程,预案等文件的准备情况等,核实说明选择午间披露董事会决议和未同时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等重要文件的原因,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8.1.3条的规定。
2. 说明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过程,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是否存在内幕信息对外泄露的情况。
3. 说明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对象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最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 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2 月 18 日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