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7日讯 东原地产母公司迪马股份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迪马股份在公告中指出,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意公司或旗下子公司发行不超 4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发行不超过20亿元,银行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监管部门审批、备案或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 年(含 10 年)。
迪马股份表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
(责任编辑:刘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