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3日讯 今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四批违法案件,其中石家庄冠慈大药房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医疗器械”被罚款5万元。
公告显示,1月30日,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石家庄冠慈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进行了检查。经查,该药房经销的批号为17101101“怡得”医用防护口罩,该批口罩的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1日。疫情发生后,各类防护口罩货源紧张,该药房于2020年1月23日开始将该批号为17101101的过期“怡得”医用防护口罩上架销售,截至1月28日将库存的上述口罩全部售出。
公告称,该药房的上述行为属于销售过期医疗器械行为,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张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