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日讯(记者 卫榕)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近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设”)因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廊坊市住建局予以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河北建设施工的廊坊一中迁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8#楼脚手架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物料机附墙装置非原厂制造的违法行为。
河北建设此前曾多次遭遇行政处罚。2019年10月,河北建设因在总承包施工的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3、4号地通惠灌渠东侧地块东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项目4-09#住宅楼、4-12#残疾人托养所、4-13#配套公建、4-15#垃圾楼项目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北京市住建委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1000元;2019年8月,因在承建的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易址新建项目中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阿鲁科尔沁旗人社局罚款5000元。河北建设还多次因违反环保法规和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场施工被行政处罚。
2019年7月,河北建设施工总承包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泰力堡多层厂房改扩建工程曾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官网资料显示,河北建设是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主项跨行业的特级资质企业,2017年12月1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01727.HK),2018年实现产值487.5亿元,市场承接额727.25亿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河北建设目前正在筹划A股发行。2019年7月19日,河北建设发布公告,宣布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批准了建议A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建议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即不超过约5.87亿股。公告称,公司拟将此次A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于PPP类项目、BOT类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
(责任编辑:魏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