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1日讯(记者 陈晨)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老酒鬼酒”总代理北京来今雨轩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来今雨轩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磊日前实名举报称,他代理的“54°500ml老酒鬼酒”被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甜蜜素”,石磊称,目前其仍有5万余瓶该酒库存,但也有4万多瓶流入市场。
据悉,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昨日接收相关举报材料,正式受理举报事项。
针对该款酒鬼酒是否被非法添加“甜蜜素”,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酒鬼酒相关负责人,截止发稿未收到回复。
据了解,2012年,来今雨轩公司与酒鬼酒供销公司签订了《买断产品总代理合同》,由来今雨轩公司代理销售“54°500ml老酒鬼酒”,结算价为238.8元/瓶,最低批发价为439元/瓶。2016年4月,有分销商持酒内检出甜蜜素的检测报告来找来今雨轩公司反映问题,并要求退货。
来今雨轩公司在接到投诉后,对封样样品以及库存产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向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及国锦(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检测。
相关检测报告均显示,酒鬼酒供销公司向来今雨轩交付的上述酒类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也就是俗称的甜蜜素。
国锦(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5月2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样品白酒中的甜蜜素测定值为0.384mg/L;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6年8月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甜蜜素测定值为0.36mg/kg;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9年8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甜蜜素测定值为0.344 mg/kg。
在来今雨轩公司与酒鬼酒供销公司之间的诉讼中,湘西州中院一审判决酒鬼酒供销公司以原价接收来今雨轩公司退回的“老酒鬼酒”。案件审理过程中,酒鬼酒供销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向法院提交《民事答辩状》,并当庭表示同意召回来今雨轩于2012年采购的54°500ml老酒鬼酒产品。
对于来今雨轩公司提出的质量鉴定申请,二审法院未予准许,认为对方已同意退货,无必要进行鉴定。同时,二审中,酒鬼酒销售公司称,在一审中同意退货,并非对来今雨轩诉称产品质量问题的自认。
公开资料显示,甜蜜素的化学名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无营养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因其甜度口感良好,所以常用于蜜饯,糕点,酱菜,调味料和饮料等食品中,是目前食品行业中应用最多最广的一种甜味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对甜蜜素的允许添加范围及含量有明确规定:配制酒中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应≤0.65g/ kg,其他酒类中均不得使用甜蜜素。
业内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关于甜蜜素的使用规定是建立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的,不同食品中名甜蜜素使用原则,使用量、允许使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只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使用甜蜜素能够保证消费者健康,但如果消费者如果长期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正常代谢不能完全排出体外,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责任编辑:林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