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9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 证券代码:002399)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同时,对公司董事长李锂、公司总经理单宇、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斌、公司董事会秘书步海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海普瑞存在以下问题: 一、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二、关联交易定价内部控制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三、个别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海普瑞公司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内控不足,导致投资收益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海普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李锂作为公司董事长,单宇作为公司总经理、张斌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步海华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四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改正;(二)监管谈话;(三)出具警示函;(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必备项目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督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相关人员为不适当人选,或者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一)未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二)未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三)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有虚假、重大遗漏和重大错误;(四)拒不配合上市公司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中国证监会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的,通报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如下: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19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
Resverlogix Corp.(以下简称RVX)是一家研发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的新加坡上市公司,你公司从2015年7月开始投资并陆续增持至今。截至2015年7月20日、2017年12月1日、2019年6月30日,你公司持有RVX的股份比例分别为12.69%、42.86%和40.03%。核查发现,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你公司对RVX投资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你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投资成为RVX第二大股东,且委派1名董事并多次参与RVX董事会会议表决,后续还陆续增持RVX股份。该等情形表明你公司自2015年7月即已对RVX具有重大影响,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故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你公司对RVX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影响到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2017年12月,你公司改为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内部控制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
一是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瑕疵。经查,2018年末你公司对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的2018年1月及2月的关联交易定价进行了调整,但你公司对该定价的调整未参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报董秘办及总裁审批,且该定价调整审批单也未完整列示调整依据。另,你公司与天道医药签署的供货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但部分协议未签署日期。
二是披露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执行不完全一致。你公司披露称,2016年-2018年你公司与天道医药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并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客户的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但从2017年9月开始,你公司实际上以生产成本加成为基础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导致2017年9月之后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相关披露信息不够准确。
三、个别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2016年至今,你公司在筹划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编制年度及半年度业绩快报以及2018年度董事会批准并公告继续推进收购多普乐股权期间等事项中,未单独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你公司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内控不足,导致投资收益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巩固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改善公司治理,规范强化内部控制,增强财务核算基础,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19年12月15日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锂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李锂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19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
Resverlogix Corp.(以下简称RVX)是一家研发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的新加坡上市公司,公司从2015年7月开始投资并陆续增持至今。截至2015年7月20日、2017年12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RVX的股份比例分别为12.69%、42.86%和40.03%。核查发现,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公司对RVX投资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投资成为RVX第二大股东,且委派1名董事并多次参与RVX董事会会议表决,后续还陆续增持RVX股份。该等情形表明公司自2015年7月即已对RVX具有重大影响,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故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公司对RVX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影响到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2017年12月,公司改为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内部控制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
一是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瑕疵。经查,2018年末公司对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的2018年1月及2月的关联交易定价进行了调整,但公司对该定价的调整未参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报董秘办及总裁审批,且该定价调整审批单也未完整列示调整依据。另,公司与天道医药签署的供货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但部分协议未签署日期。
二是披露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执行不完全一致。公司披露称,2016年-2018年公司与天道医药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并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客户的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但从2017年9月开始,公司实际上以生产成本加成为基础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导致2017年9月之后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相关披露信息不够准确。
三、个别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2016年至今,公司在筹划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编制年度及半年度业绩快报以及2018年度董事会批准并公告继续推进收购多普乐股权期间等事项中,未单独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公司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内控不足,导致投资收益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后续根据我局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19年12月15日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单宇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单宇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19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
Resverlogix Corp.(以下简称RVX)是一家研发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的新加坡上市公司,公司从2015年7月开始投资并陆续增持至今。截至2015年7月20日、2017年12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RVX的股份比例分别为12.69%、42.86%和40.03%。核查发现,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公司对RVX投资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投资成为RVX第二大股东,且委派1名董事并多次参与RVX董事会会议表决,后续还陆续增持RVX股份。该等情形表明公司自2015年7月即已对RVX具有重大影响,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故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公司对RVX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影响到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2017年12月,公司改为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内部控制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
一是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瑕疵。经查,2018年末公司对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的2018年1月及2月的关联交易定价进行了调整,但公司对该定价的调整未参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报董秘办及总裁审批,且该定价调整审批单也未完整列示调整依据。另,公司与天道医药签署的供货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但部分协议未签署日期。
二是披露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执行不完全一致。公司披露称,2016年-2018年公司与天道医药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并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客户的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但从2017年9月开始,公司实际上以生产成本加成为基础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导致2017年9月之后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相关披露信息不够准确。
公司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内控不足,导致投资收益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后续根据我局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19年12月15日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张斌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19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
Resverlogix Corp.(以下简称RVX)是一家研发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的新加坡上市公司,公司从2015年7月开始投资并陆续增持至今。截至2015年7月20日、2017年12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公司持有RVX的股份比例分别为12.69%、42.86%和40.03%。核查发现,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公司对RVX投资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投资成为RVX第二大股东,且委派1名董事并多次参与RVX董事会会议表决,后续还陆续增持RVX股份。该等情形表明公司自2015年7月即已对RVX具有重大影响,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故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以前公司对RVX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影响到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2017年12月,公司改为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内部控制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
一是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瑕疵。经查,2018年末公司对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的2018年1月及2月的关联交易定价进行了调整,但公司对该定价的调整未参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报董秘办及总裁审批,且该定价调整审批单也未完整列示调整依据。另,公司与天道医药签署的供货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但部分协议未签署日期。
二是披露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执行不完全一致。公司披露称,2016年-2018年公司与天道医药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并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客户的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但从2017年9月开始,公司实际上以生产成本加成为基础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导致2017年9月之后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相关披露信息不够准确。
公司海外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内控不足,导致投资收益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后续根据我局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19年12月15日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步海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步海华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19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交易定价内部控制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到位
一是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瑕疵。经查,2018年末公司对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的2018年1月及2月的关联交易定价进行了调整,但公司对该定价的调整未参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报董秘办及总裁审批,且该定价调整审批单也未完整列示调整依据。
二是披露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执行不完全一致。公司披露称,2016年-2018年公司与天道医药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并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客户的销售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但从2017年9月开始,公司实际上以生产成本加成为基础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导致2017年9月之后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相关披露信息不够准确。
二、个别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2016年至今,公司在筹划第二期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编制年度及半年度业绩快报以及2018年度董事会批准并公告继续推进收购多普乐股权期间等事项中,未单独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公司关联交易内控不足,导致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后续根据我局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前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19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