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11日讯 12月10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布关于对鹭燕医药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12号)。
监管函显示,2018年6月,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鹭燕医药”)收购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禾创”)100%股权。成都禾创在被收购前,对贵阳德昌祥药业2亿元本金的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且迄今未解决,鹭燕医药未及时在购买相关股权公告及2018年年报中披露担保事项。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表示,鹭燕医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鹭燕医药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张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