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0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门头沟区永定镇曹各庄村的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曹各庄北侧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三标段,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三层至四层楼梯未安装正式栏杆前未搭设防护栏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DB11/945-2012第2.7.2条的要求。2、二层短边长度超过1.5米的洞口四周未搭设防护栏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DB11/945-2012第2.6.2条的要求。3、三层东侧结构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DB11/945-2012第2.7.1条的要求。
据天眼查数据,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0%。
天眼查数据还显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多次遭环保处罚。最近的一次处罚日期是2019年10月31日,处罚单位是北京市延庆区生态环境局,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
(责任编辑:魏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