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68.72 总体呈升势
- 发布时间:2016-04-26 14:34:46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吴起龙
201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发布现场
中国网财经4月26日讯 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联合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课题组,今日在京发布了201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总体发展比较平稳,满意度得分为68.72分,虽略低于2014年0.71分,但高于2013年3.76分,依然延续上升趋势。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以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等4项一级指标为框架,设置了12项二级指标和40项三级指标,重点关注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同时,针对各省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构建了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指标,包括28项三级指标,并对全国22个省份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进行了评测。据了解,此项调查已连续开展四年。
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总体发展比较平稳,满意度得分为68.72分,比上年低0.71分。从四项一级指标来看,法律与政策保护评价相对较高,执法工作评价依然最低,但二者得分均有所上升;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两项指标评价得分均有较大程度的降低,直接拉低了本年度全国满意度得分。二级指标与往年态势一致,法律的完备性和法律的实用性满意度得分较高,均超过70分。执法效果满意度得分最低,为64.89分,地方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社会宣传等其余11项均高于65分。三级指标中,侵权现象严重程度、侵权损害赔偿的及时性足额性2项指标处于所有40项指标中的最低位,刚刚突破及格线。
从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执法方面来看,2015年满意度得分在2014年较前一年度有大幅度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满意度较去年有提高,延续了四年来逐步提升的发展趋势。这客观反映出近几年来我国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等重大举措,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较好反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社会各界的期望和诉求有了良性互动。受访者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的认知基本面开始发生积极变化。同时执法满意度在四项一级指标中仍较低,表明执法工作依然薄弱,执法力度不足与保护诉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很明显。
从知识产权权利人、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三类群体看,专业人士满意度较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稍高,商标权权利人满意度明显低于专利权和著作权权利人满意度。社会公众中,随着公众学历的提升其满意度走低,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满意度走高,越年轻、文化程度越高的受访者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越低。
从22个排名省份的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情况来看,各省市满意度均在及格线以上,湖南、黑龙江、上海排名前三,云南、甘肃、宁夏相对靠后。湖南、黑龙江、上海、辽宁、安徽、湖北、四川、江西等8个省市满意度在70分以上。得分高于全国满意度的有11个省市。排名靠后的省市与排名靠前的省市的得分差距较大。湖南、湖北、上海、黑龙江、安徽、四川、辽宁、河南、山西、甘肃、广东、浙江、云南等13个省市的排名较去年有所提升,江西、山东、陕西、江苏、河北、福建、北京等7个省市排名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