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系统为新三板优先股转让提供协议转让安排
- 发布时间:2015-09-22 16:32:17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王文举
中国网财经9月22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公司)今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股转公司就《业务指引》答问时表示,考虑到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能超过二百人的特点及优先股的流动性需求,全国股转系统为优先股转让提供协议转让安排。
此外,优先股的转让涉及系统开发、测试以及市场参与各方的技术衔接,目前全国股转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在技术条件具备后,为优先股提供转让服务。因此,建议发行人和主办券商,在优先股发行过程中,慎重选择以长期持有为目的,短期内无转让需求的投资者,并严格控制投资者人数。同时,发行人、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分别在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其所认购的优先股,存在暂时不能转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