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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子龙代表呼吁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立法

  • 发布时间:2015-03-09 14:17:02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姚毅婧  责任编辑:朱苑桢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接受国际在线记者专访 姚毅婧 摄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接受国际在线记者专访时呼吁加强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全球信息化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便捷舒适的生活体验,但与此同时,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逐步凸显。”他建议,尽快推进该领域立法、执法、普法。

  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要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提出要全面建设“网络强国”,并明确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然而,“愿望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据《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全体网民中有46.3%的国内网民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谢子龙代表告诉国际在线记者,他经常会收到三类骚扰信息:澳门赌场,宣称自己持有牌照,邀请我去赌博、房地产中介信息、还有培训信息。他感慨这些信息的投放都采用了精准的大数据分析:“他们肯定分析出来我是个企业家,有钱有房,企业员工又需要培训。”

  为何大数据分析会做到如此精准呢?谢子龙坚定的说,“一定是我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了出去!包括被骗钱、信用卡被盗刷,这都是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谢子龙直言,当下我国打击网络个人信息泄露行为仍处于查处难、取证难、维权难的境地。一方面,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界定,难以区别正当或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信息泄露取证,难以确定个人信息是在哪个环节发生泄露;最后,是执法力度难以统一问题,目前难以确保多个监管主体执法的尺度一致。

  据国际在线记者梳理,2014年,重大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就高达数十件:从职称英语考试考生信息泄露、携程网信息安全门事件、小米800万用户数据泄露、快的官网遭入侵、1400万条用户信息被转卖、130万考研信息被泄露等等,再到年末12306网站用户数据信息发生大规模泄漏事件。日益猖獗的网络个人信息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公民网络个人信息,网络诈骗、诽谤等违法活动的大量发生,已严重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谢子龙分析称,一方面,信息消费蕴含着巨大经济效益,信息泄露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较大的牟利空间;另一方面信息消费涉及生产、制造、销售、仓储、物流、支付等多个环节,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链条较长,难度较大。

  “美国有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在我国我还没有看到谁由于透露个人信息而被判刑的。”谢子龙对本网记者表示,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息安全防护法律体系还处于起步状态,立法、执法、普法进程仍待进一步推进,全民的法律防范意识和信息安全教育普及仍有待提升。

  据了解,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而在我国,虽然2009年《刑法》将泄露个人信息入罪,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2013年2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有标可依”阶段。

  “这些法律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规范比较零散,仍然不能解决个人信息保护因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谢子龙建议,推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的尽快立法,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政府部门、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中介等单位的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严格规定,全面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

  谢子龙同时呼吁,制定行业规范,针对网络个人信息的管理者(如政府单位、企业或个人),一旦收集了信息,就要建立一套“谁收集谁保护 谁泄露谁负责”的信息保护制度。规范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及使用行为,明确相关的个人信息在使用完毕后应该及时删除;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采取严厉的行业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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