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1日、6月2日、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日、6月2日、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前期因公司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筹划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31日起停牌,并已于2020年6月1日复牌。停牌期间,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与有关方就风险化解方案积极开展沟通和磋商等工作。公司目前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等企业及相关方(以下简称“重组方”)协商重组方案。重组方有意在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下对本公司实施重组,目前尚处于对公司的资产和风险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阶段。上述情况公司已经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7)。
(二)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况外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重组能否达成将取决于重组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债权人和其他方的谈判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责任编辑: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