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股东无力偿还借款 中融信托有权行使质押权
- 发布时间:2015-09-28 14:17: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胡爱善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广西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称因控股股东中恒实业无法偿还中融信托3.7亿元质押融资借款,中融信托可能对其持有的中恒集团的股权行使质押权。
2014年9月18号中恒实业向所持有的中恒集团6200万股无限制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了中融信托,向中融信托借款3.7亿元,借款的还款截止日为2015年9月26日,在2015年的9月16号,中恒集团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上述6200万股除权后变更为1.86亿股。在9月26号,中恒集团发布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的这笔借款已经到期,但无力偿还。依据相关协议,中融信托将有权对1.86亿股中恒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行使质押权。
根据最新持股情况显示,中恒实业合计持有中恒集团的股份总数7.83亿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2.52%,目前累计质押中恒集团股份总数7.09亿股,质押比率高达了90.6%。而根据公告,中恒实业向中融信托质押的股权借款到期之外,到2016年的9月之前还将有6笔借款质押借款陆续到期。另外,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在今年的8月29号曾经发布公告及表示,公司于8月28号接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公函,公函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许淑清涉嫌犯罪线索指定管辖的要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以实现单位犯罪行贿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查中。许淑清在2006年正式入主广西五洲中恒集团,并任董事长兼总裁,资料显示许淑清控股广州中恒有限公司90%的股份,后者又控制了中恒实业90%的股份显然间接控制了广西五洲中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