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全力应对“6•1”沉船事故 支付1000万赔款
- 发布时间:2015-06-03 17:39:22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孙朋浩
“6•1”长江客轮翻沉事故发生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旗下人保财险、人保健康、人保寿险迅速部署落实各项应急响应举措,全力开展客户排查和理赔救助服务。针对此次沉船事故所涉相关保险责任,6月3日上午,人保财险总裁助理、总核赔师谷伟已代表中国人民保险向被保险人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赔款,从事故发生到支付赔款仅用36小时!
作为“东方之星”客轮所属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重要保险合作方,人保财险总裁室对此次重大突发事故高度重视,按照吴焰董事长指示和郭生臣总裁要求,总裁助理谷伟连夜与当地分公司沟通了解,并率领理赔事业部、责任险部、意外健康险部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组,于6月2日上午赶赴事故现场,在湖北保监局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导和协调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在鄂机构开展应急处理,积极发挥国有骨干保险企业的作用,合力推进相关工作。
结合此次事故特点,人保工作组采取的服务举措如下:一是主动联系客户,排查事故具体情况,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受害家属的安抚工作;二是在事故现场设立临时报案受理点,受理本公司及行业客户报案;三是24小时开通95518报案受理通道;四是简化理赔程序,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实施快速理赔处理机制;五是做好重大事故理赔资金调拨,启动预付赔款服务;六是主动联系被保险船东,协助被保险人展开施救。
据悉,6月3日上午,按照湖北监利县委县政府会议部署,中国人民保险作为政府组织接待单位,参与了遇难者家属的分工接待工作,监利县委书记董新发对人保工作组在事故发生后的积极应对和扎实工作给予了肯定。随后,人保工作组又与重庆万州区领导汇报了事故理赔工作并会见了船东代表。经过紧张的查勘定损工作,中国人民保险在“东方之星”客轮沉没案发生36小时之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1000万元。
人保相关人士表示,将积极发挥国有骨干保险公司作用,在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上,本着特事特办、应赔尽赔的原则,本着有利于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发挥机构网络优势,整合系统资源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据最新来自人保健康、人保寿险的信息显示,截至6月3日午时,人保健康排查出8名投保客户,其中江苏分公司客户4名,1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包含身故责任,其余3人投保的公司团体医疗保险;天津分公司客户4名,均为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项目参保人。
人保寿险排查出4名投保客户,其中江苏2人、福建1人、重庆1人,投保了公司的金鼎富贵两全保险和盛世富贵产品,预计赔付金额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