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未成年人身故保额明年提至50万元
- 发布时间:2015-10-03 04:29:38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保险公司承保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也在不断上调。近日,保监会发文表示,自2016年起,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由现行的10万元上调至50万元。《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
保监会曾于1999年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但考虑到部分地区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又于2002年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的这一保险金额上限提至10万元。2011年4月起,保监会再次做出修订,规定上述四地保险公司对全国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统一上调为10万元。
信诚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姝告诉记者,对未成年人实施限额投保,主要是为了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避免以伤害未成年人为目的来骗取保险金。
“保额大幅提升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不因少量恶意行为来限制大量善意行为。”胡姝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参与旅游、留学、体育运动等越来越多,人身风险较以往增大,以保障为目的的需求日益增强,都要求相应提升保额。“尤其对失独家庭来说,未成年人大额身故保险对缓解家庭养老问题,有一定作用。”
胡姝告诉记者,武汉市民更愿意为孩子投保,但现有规定下,未成年人人身保险年保费只要2、3000元,保额就达到上限,不少家长只能转买投资型险种,保障力度不够。
她建议,保险最大的意义仍是保障功能,应遵循“先保障,后储蓄,再投资”的原则,做好足够的人身保障后,再考虑保险的收益率。胡姝表示,信诚也会相应调整销售结构,加大保障型产品的推行力度。“市民可先对保单做‘体检’,待新规实施后加购新产品或以购买附加险的形式,提升保额,做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