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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买车险第一受益人成4S店 律师:可要求赔偿

  • 发布时间:2015-07-14 10:43:09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志强  责任编辑:郭伟莹

  核心提示|安阳市民明先生近日向本报反映,他在一家4S店内全款购车后,同时购买了1万多元的机动车全险。不久后,他发现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不是自己,而是4S店。对此,大河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怪事

  1万多元的全险受益人却是4S店

  明先生说,去年7月20日,他从安阳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Q5,花了近42万元。买车当天,他还在该店的保险代理处买了车辆全险,花了1万多元。

  随后,明先生出示了他的保险,上面显示生成日期为“2014年7月20日”,承保险种共6项,保险费合计12471.05元,承保公司为:中国人保安阳分公司车商业务部。

  保单背面,有一项“特别约定清单”。其中,第3条写有“安阳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本保单第一受益人,未经其书面同意,本保单不得被退保、减保或批改……当一次事故的保险赔款超过人民币五千元时,须征得第一受益人书面同意……”

  “买保险时我没有发现在保险单后面还有这些内容。”明先生说,自己一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直到今年6月初,自己的保险快到期了,准备去朋友所在的一家保险公司上保险时,朋友才发现,他之前购买的保险第一受益人不是他,而是安阳朗润。

  “我买的保险,为什么第一受益人是这个汽车4S店呢?”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于是到4S店询问,“他们店里的人跟我说,这是他们公司的内部规定。”明先生说,4S店承诺车在该店保养和维修打八折,但要在这里继续购买保险。

  回应

  业务员工作失误造成的

  针对这一问题,7月9日上午,记者跟随明先生来到位于长江大道的这家4S店。

  该店市场部的一位郝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前也不知情,明先生发现问题后,他们才知道此事。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这确实是我们的错”,造成此事的原因是工作人员一时失误。当初明先生办理保险时,工作人员将明先生全款购车当成了分期付款购车,而分期付款保单的第一受益人是4S店。“我们现在可以将第一受益人改成明先生,并且再让其免费参加店里的一些活动,并赠送一份礼品。明先生的汽车保养和维修也可以优惠,但要在这里继续购买保险。”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7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文峰大道上的中国人保安阳分公司车商业务部。一位名叫王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需要明先生提供全款购车的证明。

  随后,明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相关证明,显示其奥迪车确实为全款购买。记者将这些证明图片发给了保险公司。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王楠。王楠表示,明先生确实为全款购的车,发生这种情况,是由于保险公司委托该4S店代理保险业务,车主购买保险时,实际上操作签单业务的是4S店的人。他们现在会将第一受益人改过来,至于事情如何解决,需要和明先生进一步协商。

  律师

  可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的秦永民律师。

  秦律师表示,明先生向保险公司交了保险费并签有合同,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保险公司未经明先生同意,将保单第一受益人写成了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保险公司未将此事告知明先生,侵犯了明先生的知情权。明先生可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该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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