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食强险 为食品安全加码
- 发布时间:2015-07-08 09:33:10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郭伟莹
作为一种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新险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已经在许多地方推广,然而效果并不好,存在叫好不叫座的情况。因此,业内人士建议以立法手段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成为强制险种。
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强险或将成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险种。它是通过让食品企业强制购买商业保险,将食品意外事故赔偿交给保险公司,给企业在食品生产与经营过程中不可预料的安全风险提供赔付保障。
商业保险介入食品安全,无疑多了一层防火墙。食强险不仅能在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补偿受害消费者,还能够利用市场力量促进投保企业重视食品安全。对食品企业而言,食强险不仅能够弥补企业因赔偿责任造成的部分损失,还能够促使企业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食强险缴费实行的是弹性费率,将企业的安全管理评级、行业风险差异、历史损失情况等纳入费率调整因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越严格,风险越小缴费越少,成本就越低。这就充分发挥了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倒逼企业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食品安全管理上,以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保险业而言,食强险则丰富了保险市场,使保险业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对政府而言,食强险能减轻政府善后负担,也可更高效地处理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据了解,在国外,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率超过50%,而我国的投保率不足10%,且主要集中在出口产品上。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违法成本低,公民维权意识弱,食品安全标准及法规不健全导致险种设计难等。其实,强制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很多国家的通例,不投保的食品不敢在市场上销售,就像不投保的汽车不敢在路上行驶一样。一方面,这个保险是强制投保的,不投保就违法;另一方面,不投保如果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就会面临着非常严厉的罚则,相关企业可能就会有破产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为了降低风险,也会对食品生产过程全程跟踪,如果保险公司不负责,法律还可以取消其开展此项业务的资格。而在我国国内,只有交强险等少数强制性保险。
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还比较严峻,这就更需要食强险发挥作用。当然,即使是强制保险,它的保险赔偿范围,也只能限于企业的非故意、不可抗等原因诱发的安全事故。也就是说,对于解决黑心企业主观故意、疏忽过失引发的安全问题作用不大。此外,从监管角度来说,即便有了食强险这个市场化赔偿机制,监管仍不能丝毫放松,出了食品安全事故,食强险所分担的只是民事赔偿,企业还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知后觉的监管者也应承担失职或渎职之责。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难题,还有赖于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