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31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李云华(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刘飞(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管理部业务支持室主任、银行保险管理部副经理、银行保险管理部经理,兼任成都银保花旗渠道负责人等)、魏强(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综合销售渠道光大业务部经理、成都银行保险业务一部经理)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李云华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对刘飞与魏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