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据央行网站14日消息,2024年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7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来源:央行网站
具体来看,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缴纳房屋差价款被处罚5.5万元;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早餐被罚3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保险分别被罚5万元、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孟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