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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子公司旗下一3亿元资管计划出现违约

  • 发布时间:2016-01-05 08:2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马剑芳  责任编辑:孙朋浩

  元旦刚过,本应欢天喜地迎接2016农历新年的刘娜(化名)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省吃俭用攒下的200万元投资本金面临“无钱可兑”,能否拿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和她一起焦急的,还有王新(化名),他的360万元本金被告知因“系统风险无法按期结束”。简单说就是没钱给,“那是我打拼了20年几乎全部的存款。”他说。

  记者了解到,和刘娜、王新一起的,还有全国各地的100余位投资者,无法“按期兑付”的资金高达2至3亿元。而所有的指向,都聚焦到了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理财 上亿投资“打水漂”?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2014年,还在按揭房子的刘娜用家里储蓄的100万元、再加父母的100万元购买了“前海金鹰·融投流动资产收益权质押贷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当时销售方说是固定收益产品,投资200万元以内收益是11%/年,200至300万元是11.5%/年,300万以上是12%/年。认购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刘娜告诉记者,推介资料显示前海金鹰公司是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而金鹰基金的母公司是越秀集团(总资产规模超过1700亿),广州市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之一。另外,该资管计划质押资产充足,质押资产远超发行额,且还有大型国有担保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先行代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确保资管计划全部按时足额退出。”

  虽然相比有些P2P公司的高额收益,这款计划的年化收益率并不算太高,但因该资管计划有国企做信用背书,又有充足的担保,刘娜认为“基本没风险”。现在得知本金无法收回,母亲因气得病,已经动了两次手术。

  记者发现,同样因认定“基本没风险”而购买的不止她一个。

  刘鑫(化名),已退休,因为看中了其“风险小”,倾尽养老钱认购了150万元。

  刘涛(化名),是一名会计,还住着单位的房子,认购了100万元。现在得知苦心积攒的钱“要打水漂”,在高校当老师的老公正和她闹脾气。

  在记者陆续采访到的投资者里,除深圳外,其他分别来自北京、广州、杭州、东莞等地。

  规模 发行了3亿还是6亿?

  这项资管计划到底发行了多大规模?

  记者昨日在深圳前海金鹰官网查阅发现,该公司曾先后在2014年3月24日和4月3日分别发行了“前海金鹰·融投流动资产质押贷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1号-1”和“第1号-2”。存续期限均为18个月。公告说明该资管计划“管理人为前海金鹰”。

  虽然在公开信息中并未透露该资管计划的规模,但记者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第1号-2”的2015年第三季度公告中披露,“截至2015年3月31日,簿记份额持有人为104人,总规模人民币2.043亿元。”据投资者称,若算上第一期的规模,该资管计划的规模共约3亿元。

  随后,记者在当年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推介材料里看到,“第1号”“预计总规模3亿元”,投资范围为“所募资金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向河北融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补充其流动资金。”

  但蹊跷的是,记者在另一位投资人提供的推介材料里看到,该资管的“计划规模”是6个亿,首期为2亿。资金用途则为“全部用于委托银行向创投公司发放贷款,补充创投公司流动资金。”

  那么该资管计划共发行了多大规模?是只贷给了一家公司还是贷给了多家公司?记者采访前海金鹰时,其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邵雪雁回复:“请示了公司领导,我们不接受采访。”

  根据前海金鹰官网显示,深圳前海金鹰成立于2013年8月,主要“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注册于深圳前海。

  逾期 利息本金无法按期支付?

  投资者上亿的真金白银真的要“打水漂”了吗?

  记者发现,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中,该资管计划并未明确承诺保本保息。但即便如此,“目前本金一分钱都给不了”还是让投资者心生恐慌。

  据记者了解,投资者已分别在2014年6月、12月收到过两次付息(每半年计息)。

  但“黑天鹅”随之而来。2015年初,河北最大、中国第二大担保公司河北融投担保被曝出现担保风险、无法代偿,随后其母公司(河北融投控股)被河北建投托管,“当时我们就纷纷咨询,问是否有影响,但前海金鹰给出的回复是已经和对方沟通,我们的资管计划没有问题,能按期兑付。”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后来屡次问都回复说没有问题。”

  但随后,2015年6月,该资管计划未能如期付息;10月,原本该到期的资管计划未能如约返本。12月,前海金鹰在“告知函”里声称,“因借款方河北融投创投未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担保方也未履行担保责任,该资管计划1号、1号-2无法按期结束。”

  记者调查发现,前海金鹰资管计划的融资方河北融投创投、担保方河北融投担保均隶属河北融投控股集团,该集团目前正处在国资整合阶段。

  去向 “定向”融给高风险领域?

  “其实担保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我们的投资到底去哪儿了?”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投资者代表曾在2015年9月和11月底与前海金鹰进行沟通,部分投资人还跟着去了河北融资方,但“得到的信息让我们心凉”。

  因为他们先后得到了三个不同的版本:一是所有资金通过河北融投创投“去了一家名为×隆房地产的公司”;二是该投资原本就“打算定向投给×城房地产公司”,但因有很多烂尾楼,无法以其名义融资才通过前海金鹰推出了此次“定向融资”;三是该资金被投向了福建、石家庄和“×城房地产公司”。

  “因前海金鹰没有给我们投资最终去向的相关资料,所以我们的钱到底去了哪儿,到现在也不知道。”不少投资者告诉记者,“如果早知道钱会投房地产,现在房地产行业又在下行,这么高风险我们肯定就不会买了。”

  失责 6亿质押变现率为0?

  据投资者爆料,此次前海金鹰除了有“定向融资”之嫌外,还有监管失责之嫌。“比如是否对质押物进行过评估。因为即便投资出现失误,还有质押资产可变卖,但后来我们发现,这些质押资产实际的变现价值几乎是0。”

  记者发现,推介资料曾显示该资管计划的质押物是“创投公司价值13亿元的流动资产收益权质押,质押率不超过50%”,但随后在2015年第3季度的报告中,其质押物则变更为石家庄×源、河北×格、石家庄×世天三家公司的借款,质押金额为6亿元。

  “据说这三家公司的真实还款对象均指向同一家公司×隆房地产,所以很明显,我们认为金鹰应该知道这三家公司就是为×隆拿贷款有意设计的壳公司。”一位投资者认为,“我们还发现这三家公司中有一家注册资本仅50万元,竟然有借款1.9亿元!另一家公司注册资本仅300万,竟然借款3.1亿元!这三家公司有没有还款能力,前海金鹰应该心知肚明。我们认为前海金鹰没有做好质押物的评估和监管。”

  现场 对所有质疑“不回应”

  元旦前记者到位于福田区的前海金鹰公司采访,发现开放式办公区里只有一位小姑娘在办公,其余的座位均空着。

  由于前海金鹰高层均由金鹰基金(位于广州)高管兼任,因此重要领导都不在深。负责接待记者的只有前面提到的综合管理部总经理邵雪雁。记者电话联系其母公司金鹰基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陈瀚,回复“邵总(邵雪雁——记者注)会跟你联系”;电话联系据称是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苏某,短信回复“已请投资经理陈总与您联系”,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接到“陈总”任何回复。

  转了一圈再问邵雪雁,她回复“我们已申请仲裁。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接受媒体采访。”对于投资者的种种质疑她表示一概“不回应”。

  记者拨打据称是河北融投创业董事长刘颖的办公电话,在得知记者身份后电话被挂掉,之后该电话再也无法接通。记者拨打其总经理成竹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由于前海金鹰拒绝接受采访,所以对于投资者的质疑如何回应记者无法得知。但这项规模约3亿元的资管计划究竟是如前海金鹰所诉为“系统性风险”,还是如投资者所诉是“人为风险”?每位投资人百万级别的资金能否“完璧归赵”?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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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投资私募需注意双重风险

  “我们遇到过很多投资项目出问题的案例。”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俊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情况,投资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无过错、有无怠于行使权利、是否侵害投资人利益等行为,决定是否追究合伙企业(基金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或项目融资方及担保方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合同约定资金的使用应投入某特定项目,而合伙企业(基金公司)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开始就没打算按照合同要求使用投资资金,或故意将投资资金挪作他用,那么合伙企业(基金公司)或管理层有可能构成民事欺诈或刑事诈骗,“实践中因此类情况被追究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刑事犯罪的案例比比皆是”;但如果一开始项目正常运行,随后投资款在使用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则有可能构成违约等民事责任。

  关于追究民事责任,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法院会支持投资人诉讼请求:合同约定了合伙企业(基金公司)具体还本付息的时间及逾期未还本付息的违约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还本付息作出了承诺书;担保方为还本付息提供了担保责任等。

  韩俊提醒投资者:首先,要对私募有清醒的认识。目前国家对私募只是采取了备案制,相对公募来说管理还不规范,所以投资私募基金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其次, 要了解只要是投资都会有投资风险。 再次,一定要对所投的项目有了解,并对资管公司的管理团队有了解。此外,在签合同时最好能明确约定投资款还本付息的时间、期限和违约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管理义务和违约责任;项目融资出现问题或回款不及时,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及投资人追索的具体方式及相关义务、违约责任等。(马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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