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基金 16.84亿增资华星光电
- 发布时间:2016-03-01 08:4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田燕
TCL集团今日公告,为落实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有关政策,国开发展基金拟以现金16.84亿元现金对TCL集团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认购华星光电新增注册资本约12.66亿元,剩余约4.1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表示,本次投资款项将用于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星光电注册资本将由170.76亿元增加至183.42亿元。
公司称,本次增资有利于降低华星光电的资产负债比率,提升华星光电的融资能力,加快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建设进程。
据公告,华星光电经营范围为在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前9月,华星光电分别实现净利润3.15亿、22.62亿、24.34亿及17.911亿元。
本次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前,TCL集团共持有华星光电81.2837%股权,另外,三星显示株式会社、国开发展基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8.7844%、4.4032%、3.5276%股权。本次投资完成后,TCL集团持有华星光电的股权比例由81.2837%降至75.6726%,国开发展基金持有华星光电的股权比例由4.4032%升至11.0024%。
以此推算,国开发基金本次16.84亿元在投资后将新增华星光电6.5992%股权,而对应华星光电100%股权整体估值约255.18亿元。
值得注意到的是,TCL集团与国开发展基金拟在《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中约定,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华星光电股权。回购交割日自2018年4月10日起10年内,每年按照标的股权回购价款人民币1.684亿元进行回购。因此若TCL按协议回购股份,本次交易不会实际摊薄公司的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