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问题P2P数量迅速增多 非法集资现象异常突出
- 发布时间:2016-03-16 07:4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停业、失联、跑路 P2P问题平台大增
P2P领域是去年央视3·15的投诉热点,2016年,P2P投资者们仍遭遇着不少烦恼。
借款人不还钱、平台跑路……一些P2P投资者从P2P理财中获得了较高收益,但硬币的另一面是,部分投资者在P2P河边湿了鞋,不仅拿不回利息,连本金回款也成难题。
问题平台占了一半
P2P成为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的主要领域,而“跑路”成为2015年的关键词之一。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P2P平台共有3858家,其中问题平台1263家。仅2015年12月,全国P2P就新增问题平台106家,跑路占问题平台比例达到52.83%。
进入2016年问题平台数量迅速增多。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29日,问题平台共2133家,一年以来问题平台持续上升,问题平台占总平台数比例高达55.6%。
零壹研究院指出,这些问题平台中,歇业停业的最多,达到567家;其次是失联和恶意跑路,分别为475家和460家;提现困难的平台有300家;涉嫌诈骗的有177家。30%的问题平台运营时间在100天以内,超过一半的问题平台运营时间不足300天,运营时间超过1000天的,仅为1%。相对而言,运营时间越久的平台,跑路可能性越小。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兼职教授王君认为,互联网金融出现风险事件主要有三类原因:商业模式或管理问题、优胜劣汰和非法集资。从目前出现问题的平台来看,非法集资现象异常突出。
做好“三看”再投资
“现阶段投资者应该谨慎投资P2P项目。”王君认为,首先要区分互联网金融中的“李逵”和“李鬼”。目前出现问题的平台,大多是因为逾越了“非法集资”的红线。识别“李鬼”并不困难:一是高利率,二是资金池。
2015年P2P平均投资回报率仍在10%以上的高位,但受央行多次降准降息影响,回报率呈下滑趋势。在实体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P2P借款的高利率(大多在20%左右)成为难以承受之重。
据银率网数据库统计,2016年以来新成立平台数量大幅减少,P2P行业进入“存量劣汰”的发展新阶段。这既是行业竞争发展的必然,也得益于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强。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并指出“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示,对P2P业务,银监会会继续加强监管,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治理。他同时提醒投资者,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时候,必须十分审慎,要着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对象。看他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二是看回报。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动辄高达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回报的情况是不可能做到的,有涉嫌非法集资之嫌。三是看营销。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以公开宣传的形式募集资金。看清三点以后再做审慎的投资决定。
事件1
易九金融违约 担保公司惹的祸?
李萍(化名)投资了一家名叫易九金融的P2P平台的产品。因为担保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融投)违约,李萍购买的河北融投提供担保的产品到期无法兑付,钱迟迟拿不回。
李萍经过朋友介绍得知易九金融,并在线上购买其推出的“投融保”。据易九金融官方网站介绍,其定位为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由重庆博恩科技集团全资拥有的重庆易一天使投资公司联合金融界资深人士共同发起创立。主要产品“投融保”是由与易九金融合作的国有担保公司推荐企业通过易九金融平台向平台注册投资人募集资金。国有担保公司提供回购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大型国有担保公司做背书似乎安全,但令李萍等投资者始料未及的是,河北融投出现违约,这产生的连锁反应是,他们在易九金融上的产品出现违约,无担保公司代偿。
去年4月,河北融投就已出现问题。根据平安财富*汇利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告知函显示,河北融投股东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公司对内称要全面排查风险,对外暂停了所有担保等业务。
李萍称,去年4月就有河北融投出事的消息爆出,而她是在河北融投出事后购买的产品。李萍及其他投资者认为,既然平台知道河北融投违约,但依然发售其产品,平台在这点上有故意过失。
投资者多次找到易九金融及相关主管部门沟通。
“投资者到重庆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易九金融先给了投资者一部分回款”,李萍说,如今拿回了大概30%左右的投资额,但其余借款能否拿回还要看后期的讨要情况。
新京报记者在重庆市金融办、重庆市国资委的公开信箱中查询到,目前投资人已就债务纠纷,向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5年12月立案受理。
【公司回应】
平台准备2000多万赔付投资人
3月15日,重庆易九金融客服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集团收购了购买河北融投产品的投资人的部分债权。只要投资人当初在购买时签订合同,在官网签订一式四份的合约,连同通知书一块寄给重庆易九金融,在收到上述材料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后即将打款。
“不过,只是赔偿部分资金。”上述客服人员表示,当初签订的合同里规定,投资5万-10万元赔偿40%,随着金额的递增,赔付比例会越来越小。目前在购买河北融投的投资者中只有十几个投资者没有签订合同。
其称,目前易九金融公司准备了2000多万元用于赔付部分投资人的部分款项。3月9日至11日,易九金融公司负责人和法律人士一行6人前往河北石家庄追讨债权。易九金融与河北融投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公司在极力追讨债权。
关于目前易九金融无法兑付的产品涉及多少投资者以及金额,易久金融有关人士表示并不知情。今年2月,易九金融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陈林对媒体表示,由于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违约,导致易九金融平台上出现了涉及河北融投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的事实。涉及河北融投一共有12期,总金额为5960万元,投资者447人,分散在北京、重庆、上海等地。
陈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河北融投被托管后,媒体报道河北融投出现偿付风险,易九方面专门发函向河北融投询问相关情况。河北融投的回函称“公司运转没有问题,协议照旧”,因此易九金融继续与其合作,为其推荐的企业项目进行发售与融资。陈林还提到,易九金融只是一个金融信息中介平台,无监管和审查义务,融资项目的风险、尽职调查,全部交给了担保方来进行,平台本身不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律师分析】
借款人的责任也不可忽视
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继泉分析称,目前既然资金出借人已经提起诉讼,那就要相信法院,通过法院裁决来走程序。至于能否拿回借款,取决于两个条件,担保方河北融投资产是否可以覆盖全部债务,此外,谁先主张、谁有优先权并率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债务,可以更早实现。
同时,李继泉提醒投资者,担保公司固然是出现违约时作为代偿方要考虑的,但能否拿回借款,还要看借款人的情况。从央行规定的P2P平台属性来看,P2P平台本身是金融信息的中介,提供中间服务,投资者作为出借人和借款人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当出现违约、逾期时,借款人的责任也不可忽视。
事件2
投资者称同旅汇富改名拿不回投资款
徐先生在同旅汇富(以下简称同旅)买了10万元的P2P理财产品,1个月期限,今年2月21日到期时,发现同旅没有按期回款。2月24日,徐先生与其他投资者一起,到同旅所在地讨说法,却发现在同旅原办公地点已经新开了另一家公司。
同旅汇富官方网站上显示,其是北京同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独立品牌,公司成立于2014年,专注于建筑装饰产业链投融资,邀请银盛支付担任第三方支付平台,接管同旅的资金托管服务,采用“信用+担保”的风控模式。但其官网“P2P理财模式”图中,未显示有担保方。多位投资者表示,他们所签合同中并没有提及担保方。
联系不上同旅公司法人、也没有借款人联系方式,徐先生和近百位投资者在微信上组成了“同旅众人要款群”。
杨先生是同旅的P2P产品销售人员,他这几天也在四处奔走,客户无法拿回自己的投资,他也倍感压力。
杨先生于2015年2月10日入职,当时公司名字叫“金口贷”,后来因为与另一家公司重名,于2015年7月改名为同旅汇富。杨先生经手的几位客户在去年到今年1月之间分别在平台买了3万-6万的产品,一年期利率为13%,半年期利率为10%。据他回忆,他经手的客户短期半年投资大多已收回本金和利息,但是长期投资的还有19万没有收回。这些客户大多通过线下方式购买同旅的P2P理财产品,平台从未给出保本保息的承诺,并且也没有担保方。
杨先生说,转折发生在今年1月18日,公司以发展线上平台为由,变更公司名称为“中资汇才”,到2月份,公司不再兑付投资者余下资金。
新京报记者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询发现,新公司中资汇才的法定代表人为王云,去年8月、11月,王云曾以同旅汇富总经理身份接受媒体的公开采访。新京报记者拨打王云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多位投资者也表示,他们无法联系上王云,王云有可能换了手机号码。
杨先生多次与公司交涉,公司否认债务和原公司有关。据其介绍,其分公司王姓总经理曾坚称原同旅汇富的相关业务会由中资汇才接手。但2016年2月22日,因同旅汇富不能如期兑付,相关人员讨要说法,中资汇才拒不承认与同旅汇富有关系。不过,王经理拒绝回应上述说法。
【公司回应】
分公司负责人称“没办法”
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公司负责人王云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唯一能联系上的是同旅汇富分公司王姓总经理,多位投资者指出她负责平台债权匹配,掌握资金借款人信息。投资者方女士曾联系王经理,王一改此前对她的承诺,不再说一定能拿回借款,反而说“没办法”,并称自己也没有借款人资料,无法查询借款人信息。
3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王经理,她表示自己只是负责销售,对债权匹配业务并不了解,不掌握债权匹配的原始资料,同时,她称自己联系不到平台负责人,目前公安经侦已立案。
新京报记者拨打同旅汇富官方网站上的客服电话,接电话的一方称这是一家彩铃公司,与P2P业务无关。
【律师分析】
自用或挪作他用 平台才有刑事责任
一位不愿具名的P2P行业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关键要判断平台是否有违规,比如自融、自设资金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投资者如果怀疑P2P涉及上述问题,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不过立案也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平台将资金自用或者挪作他用,那么平台才有责任为投资者的损失买单,应负刑事责任。否则,P2P平台就像婚姻介绍人,以后两人离婚与否和介绍人无关。
对于投资者要求平台提供借款人联系方式遭拒绝,该法律人士称,平台的主要理由可能是因为涉及商业秘密、影响商业经营。目前北京等各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都在鼓励平台做信息披露,但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投资者也没法强制平台提供相关借款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