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热议互联网金融新规:互金企业将上市融资
- 发布时间:2015-07-19 08:0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小菲
中国十部委18日联合公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发各方热议。
网贷平台、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征信等多个领域相关企业的负责人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和里程碑,规范的管理将对整个行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并让行业生态更为健康。
作为中国首部官方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此番发布的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中信银行(601998)信用卡中心研究员胡冰心告诉中新网记者,此次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胡冰心注意到,意见明确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肯定了银行托管P2P资金业务并首次明确P2P经营范围为信息服务提供商,强调“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意见对P2P经营范围的明确被业内企业视为“非常正面”的事情。优微贷CEO徐卫民坦言,业内对这个指引已经期待了很久,指引的出台为从业者提供了指导方向。
对于受到各方关注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徐卫民介绍说,平台不经手资金一直是优微贷强调的模式。不过目前大多的P2P公司所对接的都是客户体验做得较好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由于意见强调要具有资格的银行来担当“第三方托管”,未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发展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专注于石化行业的微金所供应链金融网贷平台COO张敬录也强调了意见的正面效应。他指出,该意见为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了新的契机。因为供应链金融是互联网加金融加实体经济,比传统常规的p2p更加规范,门槛更高,来势更加凶猛,是信息经济,金融经济,实体经济的合体。
京金所总裁王海涛认为意见将带来两大利好:其一,有银行介入的资金监管对投资人来说更有保障;其二,主管单位可以及时有效采集数据分析,制定针对性有效政策,大大降低金融系统风险发生概率。王海涛强调,P2P告别“无监管”对一些从一开始就定位规范运营的金融机构来说是重大利好,将让其竞争力更加凸显。
事实上,官方今天发布的指导意见将对互联网金融的方方面面都将产生影响。国家互联网+战略提出后首批三家批筹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的安心财产保险公司总裁钟诚评论说,《指导意见》明确了多项具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持政策,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初期创建过程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具体到互联网保险公司,钟诚强调,意见第(六)条将给互联网保险公司带来创新的活力。保险的本质是对风险进行管理,有了国家支持的信用基础设施并能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保险公司就能通过风险识别用大数据分析给不同的客户开发险种,尤其适合对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保险的保障,从而有力地保障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胡冰心也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等规定的影响未来将持续显现,料将有一批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