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规则渐行渐近 已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 发布时间:2015-07-03 10:20:33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从业界了解到,监管层近期召集部分从业人士对P2P的监管问题进行了讨论,讨论的重点包括:P2P平台不得做资金池、不得给关联方融资、不得拆时间标、一个标必须5天内融满、每户最多总融500万、单笔最多融资100万等。
据经济参考报7月3日报道,其中,较引人关注的当属单户(单个融资方)最多总融500万,单笔最多融资100万的规定。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单笔100万、总额500万的额度控制,比较难以满足发达地区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据了解,江苏、浙江和广东是中国经济较发达的省,也是民间金融、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对于小贷公司单笔借款的额度在不同区域就从100万元跨度到300万元不等,发达地区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100万元的限额恐怕并不充足。
事实上,监管层对P2P的监管政策一直在探索阶段,此次讨论的监管规则也只是处于内部征求意见的阶段,并非监管细则雏形,所以很多细则还有待打磨,后期也不排除会有较大变动。对于新的监管草案将何时公布,截至记者发稿前,银监会并未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