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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P2P监管框架即将出台 信息披露是七寸

  • 发布时间:2015-05-18 10:37:56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是公开的非法集资还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即最能代表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普惠安排?虽然P2P的定位在监管层仍莫衷一是,但是大体的监管框架已经达成共识。

  这次,传说已久的P2P监管真的要来了吗?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P2P网贷可能的监管框架是:资金托管,选择不具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此外是施行备案登记,“银监会+各省行业自律”,即以省为单位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政策很快会出来,最近一系列的闭门会议中,互联网金融监管都是焦点话题,但是监管层内部很是纠结,审慎者如建议功能监管,激进者则提议先‘放养’再‘圈养’。但当务之急是,稳定阵脚,有的放矢,把好P2P信息披露的关。”5月14日,一位接近银监会人士说。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与尹俊杰合作撰写的《P2P监管,到底管什么?》报告指出,我国P2P网贷行业监管应聚焦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充分、合理的信息披露,降低网贷业务的信息不对称性,引导形成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权益。

  倘若掐住了P2P网贷的要害部位,监管或许就不那么纠结了。

  监管“七寸”在信披

  近日,有媒体称监管内部上报网络监管业务监管规定草案稿明确,网贷业务将交由银监会统管,同时以省划分实施备案制监管,还对各方责任、负面清单、风险提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等作出一系列细化安排。

  一家位于上海的P2P公司副总裁称,最为进步的一点在于,除了资金池模式以外,首次将“关联交易”列入了雷区范畴。“许多跑路公司资金链断裂就是因为关联交易。这一点已经引起监管的高度重视。”该人士说,“上海金融办已经和各家小贷公司打过招呼,要做P2P可以,只能以参股形式,但小贷公司股东参股P2P不能超过30%。”

  如果按照最新的监管思路:银行托管要求,即“网贷平台被要求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要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P2P们可能会“抓狂”,因为“盖子”会被揭开。

  即便如此,该做的工作,有的已经在做。广州一家区域性银行在4月底低调进入P2P账户资金管理阵营,合作方为本土小型P2P平台。此前,诸如民生、平安、招商、中信等银行亦先后宣称开展此类业务。“资金托管会增加极高的成本。每一笔充值、提现都要支付手续费,包括端口费等,一年得给多少钱啊!”一位中型P2P平台总裁赵志鹏(化名)说。他认为,原来很简单:客户想来充值,通过网银转账后即可投标,无成本。规范保护投资者的背景下,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每一个环节都在增加交易运营成本却并未解决问题。

  赵志鹏认为,第三方资金托管只是做给投资人看的一种形式,仅发挥了转账的功能。因为,P2P将钱集中在一起,至于借款人是谁,平台说了算,第三方支付只负责流程,无法管控账户。“现在,很多网贷平台都是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没有几家P2P真正执行了第三方资金托管。只要投资者不投诉,平台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一位P2P业内人士说。

  可是,大量P2P平台仍行走在边缘地带,这或许也是监管政策久推不出的原因之一。

  据林采宜观察,目前网贷行业已曝光的问题平台中,未实施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平台占比达95%,高出正常运营平台20个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托管尚且如此,银行托管可能难度更大。宣称与各大P2P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并未正式开通P2P托管业务。“银行需要专门的团队开发P2P托管系统,以及如何实现系统对接等,这些都需要时间。”一位深圳地区的银行人士称。

  那么,无时间约束,监管层比较现实的首选策略或是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

  怎样的信息披露才能“切中要害”呢?林采宜提出了一个“三化”的解决方案。具体为资金透明化: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实现自有资金和借贷资金有效隔离;业务透明化:合理披露融资项目信息,减少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平台透明化:便于监管层防范系统性风险。

  按照林采宜的逻辑,资金托管内容方面,应实现全额借贷资金的托管。虽然目前部分网贷平台已开展资金托管,但以风险准备金托管为主,很少有平台实现了全额借贷资金的托管,并未从根本上杜绝自融、跑路等问题。至于资金托管模式,应实现独立二级账户式管理,并且托管机构需要具备相应资质。一方面,监管层及行业协会应指引已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相关资质;另一方面,引导更多的中间服务商,为托管机构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降低资金托管系统的开发成本。

  业务透明化方面,林采宜认为,网贷平台需要设立机制,强制披露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融资者匿名信息、往期逾期情况、贷款金额、贷款目的、还款保障和还款计划等。同时,应对投融资双方进行实名认证,并对融资者、融资项目真实性披露交叉验证的结果,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网贷平台还需要揭示融资者、融资项目的风险评级信息;对于涉及第三方机构增信的,不仅应披露增信依据,还要披露第三方机构的资质信息,尤其是对于由第三方机构担保的融资项目,应明确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质。事实上,平台运营信息是P2P网贷行业监管的重要基础,林采宜发现,目前仅少数网贷平台予以披露,且相关指标的统计标准并不统一。

  目前陆金所、信而富等8家平台已公布坏账率,其中陆金所较高,坏账率在5%~6%左右,微贷网较低,约0.25%。

  赵志鹏相信,透明阳光化之后的P2P将会倒掉一大批,“但这也许是好事,是一种市场化的选择。”不过,整个行业倒掉并非监管想要的结果。

  玩法全变了

  就像开玩笑一样,5月上线平台,5月老板们就能跑路,市场难免发出诘问“如此鱼龙混杂,监管干嘛去了?

  信用风险‘踩雷’高发期的2015年即将过半,信用风险事件数据虽不及预期,但演变态势不容乐观。

  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4月,全国成交量492.60亿元,月环比增长47%,运营平台1728家,月环比增长5%,累计问题平台550家,贷款余额1518.03亿,综合利率15.02%,平均期限6.71月,当月投资人数96.16万,当月借款人数18.17万人。

  据此,负债端的投资需求远远超过资产端的贷款需求——花费几倍于去年的获客成本,钱进来了,但是借给谁?让p2p老板困惑的是——如何找到好的借款对象。“现在的玩法完全变了,这个行业几乎无利可图,以前获客成本是50元左右,现在眼睁睁看着它涨到300元;在资金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利率还在下降,有时就是做赔本买卖。”赵志鹏说。他感叹,目前的情形完全背离了他当初搭平台,撮合投融资两端,降低交易成本的设想。公司正在考虑转型,增加其他金融服务项目,以弥补P2P的亏损。“现在对p2p来说,把钱借给有能力偿还的人很难,如何找到这样的借款人,很难,大家都在抢客户。”赵志鹏说。

  而没有被借出去的钱可能会被挪作他用吗?如果信用披露不透明,就存在此种可能性。但是,如果信用完全披露的话,平台又难以生存。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谢平认为,作为信息中介,P2P监管应采取类似于直接融资的充分信息披露原则,关键是信息充分公开,包括股东信息、交易程序、管理层构成、交易记录备份等,让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他撰文指出,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利用好搜索引擎的作用,部分监管任务可以外包给专业的IT公司来完成,具体的监管工作不一定必须由监管机构负责。

  另外,更加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负责监管规则的制定和不断完善,对监管任务执行机构的行为进行督查,对相关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处罚,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缩小风险出现后波及的市场范围。

  不管怎样,“行业还是要经历洗牌,市场出清泡沫的过程。如果新政来了,就转行;因为只有大型网贷平台才能扛得住。若不然,就先这么混着,只要不出大问题。”赵志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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