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文提示P2P平台风险 专家认为需扶持
- 发布时间:2015-04-03 08:1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消息,提醒“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2日,湖南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杨峥嵘教授在接受时刻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各界在督促P2P平台加强自律的同时,对于非银行金融产品在资本化市场不断探索自己的出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也应予以扶持与指导。
根据保监会网站内容,近期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的个险营销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其常见非法手段主要有两类: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进而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二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
保监会向消费者发出风险提示,有P2P平台销售人员推销产品过程中,违规向保险消费者承诺高收益,回避产品风险,劝说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如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号称公司开发的“保单收益补偿产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请提高警惕。为此,保监会方面提示广大消费者,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对于保监会此番举动,湖南部分P2P业内人士表示了自己的不认同。“不能否定,个别从业人员肯定会有趋利行为,但个别人的个别行为上升到整个P2P的层面,未免有点小题大做。”2日,湖南某P2P平台创始人在接受时刻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湖南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杨峥嵘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我国非金融性产品的蓬勃发展,能激活民间零散资本,这对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一件好事。社会各界应支持我国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多方式、多渠道、多种类发展。而从民间金融的角度来说,P2P及其他民间金融产品,在我国金融法制化的情况下还需要政府的扶持与指导。除了P2P平台不断加强自律,促进自身健康、有序发展以外,社会和政府也应对民间金融市场予以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