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国黄金“金店跑路”事件有了最新进展。4月1日晚,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对北京富力广场店权益受损消费者进行先行垫付,“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称,中国黄金特许经营的加盟商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运营的北京富力广场店,违反与中国黄金签订的《专卖店特许经营加盟协议》,违规擅自开展所谓的“金条无忧预订”业务,并于2023年12月27日私自停止经营活动,无法兑付消费者已购买的产品。目前,三鼎原实际控制人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羁押,进入司法程序。
此前已有多家媒体报道,中国黄金北京富力广场门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近日突然关店,至少70位消费者在该店“托管”的约70千克黄金去向不明,这些托管黄金价值超3500万元。
涉事门店为品牌加盟商
黄金门店突然关闭,不少消费者尝试与品牌金店的总公司取得联系,但总公司却表示不能直接承担消费者的损失。
2023年12月,多名消费者收到中国黄金北京富力广场店店员的微信消息,一夜之间,店铺和黄金一同人去楼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店有总价值超千万元的70多公斤黄金不翼而飞,数十名消费者仍在等待调查进展。
门店关闭后,中国黄金集团子公司回应消费者称,涉事门店为独立经营的加盟店,公司明令禁止加盟店进行黄金托管,对于涉事门店多年来违规开展此业务,公司并不知情。同时,中国黄金相关负责人表示,涉事门店属于中国黄金的加盟店,其资金往来与中国黄金相互独立,中国黄金只向其授权了黄金售卖,并未允许其开展黄金托管业务。
3月25日,中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回应称,该加盟店涉嫌违法经营,负责人目前已经被羁押。
多位维权消费者表示,中国黄金富力广场店没有在任何地方标明自己是加盟店。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加盟店是否需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出“加盟店”,关键要看加盟商与品牌方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不需要进行标注或主动进行说明。但中国黄金双井店此前曾从直营店变更为加盟店,不管是从规避自身法律风险,还是从商业经营的基本规范和商业道德出发,中国黄金均有必要向消费者进行说明。
不具备黄金积存业务资质
然而这并不是中国黄金第一次面临类似的问题。
在投资者平台可以查询到,早在2023年3月,就有投资者向中国黄金提问杭州一家旗舰店关门后消费者购买的金条未能提取如何处理。公司回复:“咨询当地经销商。”
中国黄金2022年财报显示,已开业门店合计3642家,其中直营店仅105家,超过九成的中国黄金门店均是加盟店。
据其2022年年报,加盟费用包括品牌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前者在合同期限内允许加盟商从指定供应商处自行采购K金珠宝类产品,经公司及权威检测机构质量检验合格后,挂签使用“中国黄金”品牌上柜销售而收取的费用。后者在合同期限内向加盟商提供有关产品、经营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服务而收取的费用。这两笔费用都按照合同有效期分摊确认收入。
在知名经济学者盘和林看来,中国黄金若不能建立起对加盟商完善的监管机制,将会损害更多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盘和林表示,在对加盟商监管这一方面,中国黄金等知名珠宝品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可在其监事会下设置内审部门,每年对加盟商的业务和资格进行审计。同时,中国黄金等珠宝品牌也应加大与加盟商核账的审查频次,可通过建立统一的收单系统,尽可能地掌握其财务状况。
同时,中国黄金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为购买投资金条的客户提供黄金托管服务”。但记者查阅该公司所有公告,都并未提及加盟店是否被允许提供托管服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天冕律师表示,中国黄金并不具备开展黄金积存业务的资质。201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与《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黄金积存业务仅限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办,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中国黄金没有从事这两项业务的资质。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