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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为骗75万元旅游 向干妈借给亲弟下跪

  • 发布时间:2015-06-09 09:56:19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蓝锋  责任编辑:胡爱善

  凤山

  向“干妈”借、给亲弟弟下跪要钱

  女教师骗得75万元用来旅游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蓝锋 通讯员 罗开革

  凤山县一名年轻女教师韦某爱慕虚荣,两年时间骗取亲戚朋友及学生家长共75万元,并全部挥霍完。民警找到她时,她身上只剩下100元钱。韦某为了能骗到钱,她不惜向亲弟弟上演苦肉计,骗得28万元。6月7日,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凤山县公安局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多人报案称被教师骗钱

  2014年8月5日,凤山县凤城镇罗女士到公安机关报案称,2013年3月,县城某中学女教师韦某向她借了9万元,说是用于支付三门海镇农户房子外墙改造工程的工人工钱,可现在韦某却“失联”了,她怀疑韦某诈骗后携款外逃。

  两天后,凤城镇长峒村村民杨某又报案,2013年6月,儿子的英语老师韦某上门找到他,说是急用一笔钱,向他借了2万元,至今没还钱。听儿子说韦某下落不明,他估计自己被骗了。

  此后,从2014年8月5日至9月3日,先后有10名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他们都被韦某骗走了巨额现金。这些受害人有的是韦某的亲戚,有的是她的“干妹”、“干妈”、老乡和学生家长。

  接到群众报案后,凤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随即开展调查。34岁的韦某原是都安瑶族自治县人,2002年到凤山县某中学担任英语老师。截至报案时,韦某已失踪两个多月,学校的其他教师和学生都不知其去向。

  半年后在福州被抓

  民警到三门海镇了解到,韦某根本没有承包该镇的农户房子外墙改造工程。经统计,韦某的涉案金额达到75万元。

  经过3个月的排查,始终没有发现韦某的踪影。办案民警表示,负案在逃的韦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她断绝了与熟人的联系方式。3月5日,民警掌握了一条重要线索,韦某在福建省福州市一家政公司打工,具体地点不详。

  民警赶到福州后,经过3天的排查,找到了韦某的落脚点。3月8日,民警装扮成公司管理人员,走进韦某所在公司的厂房内。民警用本地话喊一声“韦××”,一名穿白色工作服的女子本能回应“唉”,并转身回头看。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经核实,该女子正是嫌疑人韦某。

  虚荣心害了女教师

  韦某大学毕业后结婚,夫妻两人都有正当的工作,不久生下了可爱的女儿。一家三口日子本应过得甜美、幸福,但虚荣心很强的韦某,总是认为老公能力不强,不像别人家那么有钱、有车、有地位,觉得没“面子”,两人为此而离婚。

  爱慕虚荣令韦某冲昏了头脑,一条以诈骗发横财的“妙计”在脑海中产生了。韦某与凤城镇凤阳路的罗女士熟识。罗女士平时做点生意,家境比较富裕。2013年初,韦某认罗女士为“干妈”,两人来往更密切了。

  2013年3月13日,韦某找到罗女士,谎称县委书记是自己的亲戚,县里同意给她承包三门海镇650户农户外墙装修工程,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借罗女士10万元应急。罗女士不知是计,两人又是“干妈”和“干女儿”的关系,便爽快借给韦某10万元。过了几天,韦某以同样的手段,骗取邻居牙某的信任后,向其“借”得8万元。

  为了满足自己大手大脚花钱的欲望,韦某不惜向自己的亲弟弟下跪,来骗取信任。2013年5月~8月间,韦某回到都安老家,以在凤山县搞房子装修工程急需用钱为借口,先后5次向其亲弟“借”了28万元。

  “我当时向弟弟下脆,如果他不借钱给我,我就跳楼。”韦某说,经这么一闹,弟弟深信不疑,给了她28万元。

  据了解,骗取亲朋好友和学生家长的大笔钱财后,韦某把一小部分钱用于还债、购买她和女儿的人寿保险,其余大部分钱用于外出旅游。案发前,韦某先后游历了北京、上海、广东、云南等地,走了大半个中国,把骗来的钱全部挥霍完。

  2015年初,韦某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她又不敢回家,只能逃到福建省福州市一家政公司打工。当民警抓获她时,她身上仅有100多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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